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就可以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遗失证明。
当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就可以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遗失证明。
结婚证不能异地补办。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损坏不能异地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档可查的只需带户口本和身份证,无档可查的还需带单位或村(居)委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登记情况证明。补领结婚证日期和原来结婚证日期都写在补领结婚证上。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基本上是不影响的,经过协商一致,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