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也不论是否有孩子或者是否同居,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领结婚证情况下结婚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不是合法夫妻,只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为事实婚姻,夫妻双方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协议离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双方分开的,无须办理任何手续。
有孩子没结婚证,也不算合法夫妻。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该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未领结婚证不能协议离婚。因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需要提供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的,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离婚需要的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领结婚证,无需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样一说。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女方解除关系的,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
未经依法登记,不能成为合法夫妻关系。《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经依法登记,不能构成合法夫妻关系。但符合如下条件的构成事实婚姻: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