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拿不到,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章的官方档案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依据。当然也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再到法院起诉离婚。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再到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拿不到,也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章的官方档案作为起诉离婚的依据再去法院起诉离婚。
1、结婚证拿不到,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章的官方档案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依据。当然也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再到法院起诉离婚。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1、当事人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2、补办结婚证后,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3、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审理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当事人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2、补办结婚证后,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3、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判决。
可以。如果是因为结婚证丢失了,夫妻任一方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申请调取一份婚姻登记信息或者手里有户口本,均可以将此证据作为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证明,直接向有管辖权法院(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可以办理离婚。如果仅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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