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证明需要写明:1、男女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身份信息;2、结婚登记的具体日期;3、结婚证遗失的原因;4、结尾处需要书写时的日期。
首先,需要证明当事人是某某单位或公司的员工,在社会结构中,当事人属于这个单位或公司,也就是为了证明这个人的身份是合法的,然后,单位或公司还需要证明自己有同意员工与他们结婚的资格。
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遗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将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明一般指婚姻状况证明,是在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在开具结婚证明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丢了去民政局补办。需要携带双方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丢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首先由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然后持原告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即可。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集体户口可以去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须贴男女双方的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