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2、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凭借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方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之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申请补领。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1.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2、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凭借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方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之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申请补领。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须贴男女双方的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向当事人补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