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可以补领结婚证,然后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30年前结婚证不能补办,只能补领,补领的方式是:可以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给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当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或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就可以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
结婚证丢失一本补办:不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和补领,只需要丢失证件的一方,直接持居民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到原先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然后相关的工作人员会查询当时的档案,确认各项情况属实,就可以拿到补办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