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去民政局补办。需要携带双方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部门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在之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其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去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一般是民政局)。 1、夫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