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的条件如下: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男女双方的婚姻状态不能是已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不是因为胁迫结婚的情形。申请结婚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等。
对婚后女方户口迁移的政策规定是:“婚嫁或夫妻投靠一方有合法居住产权房的;”允许女方户口迁移到有合法居住产权房的男方户口上。需要提供的手续包括双方的结婚证,男方的房产证和户口簿,女方的户口迁移证明。
申请、审查、登记。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以及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要先填写《婚姻申请表》,两个人都要填的,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填完表之后,工作人员会给准夫妻照相,是贴在结婚证上的二寸照片。婚检,盖章,领证。
结婚的程序与流程:1、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3、登记。对于满足结婚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
1、起诉 就是提起诉讼,俗称“打官司”。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纠纷后,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处理的,你必须先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个条件,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2、审查、受理 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对当事人的起诉依法进行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同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3、开庭前的准备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作为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你的主张。如果因客观原因调查取证有困难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