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视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有不解之处,欢迎继续咨询。
如果没有进行过同居生活,一般是需要返还大部分彩礼的,这边给你介绍相关规则。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领取结婚证了吗?有没有共同生活过?律师需要了解清楚具体情况,才能为你提供更好的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律师帮助的话,可以联系我。
你好,具体是遇到什么问题呢?目前有找到律师吗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即使结婚后仅仅共同生活过几日,也算共同生活,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若因此产生纠纷,协商不成,从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建议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