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已经经过公证了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果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法定事由有: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关于怎么撤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赠与合同申请公证后,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时,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撤销赠与。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公证或者具有公益属性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但出现受赠人不履行赠与义务、损害赠与人权益等行为的,赠与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
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1、赠与物转移之前,明确通知对方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物转移之前,通过默示的方式撤销赠与;3、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