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人防工程未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因此不算完全竣工。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工程验收不一定算工期竣工。按照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工程项目竣工之后,经过相关部门成立的专门验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估验收以后形成的书面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有建设依据、工程概况、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竣工结算概况、经济技术分析、投产准备工作情……
竣工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商品房竣工验收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品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设施标准交付商品房,并办理商品房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并邀请有关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归档。二、商品房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分为分部分项、单元、分部和总体四个层次进行。分部分项、单元和分部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总体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并邀请有关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验收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三、商品房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后果。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由承包人进行修复,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有过错的,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一)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二)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