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是否包括附属工程,需要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予以确认。如室外工程(附属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内,则需全部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才可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验收不一定算工期竣工。按照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竣工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商品房竣工验收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品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设施标准交付商品房,并办理商品房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并邀请有关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归档。二、商品房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分为分部分项、单元、分部和总体四个层次进行。分部分项、单元和分部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总体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并邀请有关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验收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三、商品房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后果。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等。
不能,人防工程未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因此不算完全竣工。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工程项目竣工之后,经过相关部门成立的专门验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估验收以后形成的书面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有建设依据、工程概况、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竣工结算概况、经济技术分析、投产准备工作情……
不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果是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由承包人进行修复,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有过错的,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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