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与继子女有抚养关系或者“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继子女未成年,父母对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不具备以下条件的认定为属于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第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1)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有生活教育费,或继子女在事实上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2)共同生活,或但继父母承担了有生活教育费;或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等。
是指因婚姻家庭关系、非婚姻关系和拟制血亲家庭关系而产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教育义务(含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如何认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
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没有年龄限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要存在下列情况就认定存在抚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2)继子女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
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指的是:(1)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长期赡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继父母承担了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等。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可以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