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要件是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要件是谁

2024.04.18 刑事辩护 457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或者辞职后,检察机关发现其有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的,由于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能以本罪论处。反之,行为人以前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后检察机关发现其拥有巨额财产,要求其说明来源,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的,则应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金和让

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

金和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85

    精选解答
  • 140543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