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范本的主要内容是: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此时,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父母曾经为抚养养子女而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都可以要求养子女予以补偿。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要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二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须当事人同意。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