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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2022.01.06 婚姻家庭 159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同居关系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第三,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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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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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要啥手续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解除同居关系的手续。
    有无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无婚生子女需要抚养,有无共同债务需要承担。
  • 我们同居20年了,想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同居关系无法解除
  • 需要去写解除同居关系
    你好,建议面谈详细说明情况
  • 咨询非法同居需要解除关系的
    同居关系不需要解除,只是你们同居期间有没有财产?有没有小孩需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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