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符合要件就按其内容分配财产。法定继承分顺序,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等。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无第一顺序才由第二顺序继承,还有代位、转继承特殊情况。

继承事件开始之后,将会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而后才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参与。如果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中并无合适人选,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接手继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法定继承有继承顺序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等。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其继承,第二顺序不参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才有资格继承,以保障分配公平合理。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遗嘱继承不存在法定先后顺序,是按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确定遗产分配及继承人。被继承人可指定继承人及份额等,指定范围广。遗嘱符合要件,指定继承人可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体现财产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