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原因,经双方同意可更改。依法律规定,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一致改变原有的劳动合同。修改劳动合同时应采用书面方式,且修改过的合同应有双方各持一份。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一般不应事后变更。从法律看,解除时的理由是判断合法性关键,随意变更不利劳动者权益和劳动法律关系稳定。司法按“解除行为作出时的理由”审查,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变更更不被认可。

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试用不符条件、严重违纪等六种。劳动者可立即解除的情形有单位以暴力等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单位制度需合法合理并明确界定标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包括哪些呢?华律网小编将通过相关法条,在下文中为大家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

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分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两类。用人单位解除包括协商一致、法定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者解除包括协商一致、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涉及单位违约等情况,劳动者按规定通知也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