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2021.09.17 劳动纠纷 2120人浏览举报
解析
解除劳动关系对员工补偿标准为依法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5157547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孕期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孕期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经济补偿依工作年限算,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单位违法解除赔更多,还应支付孕期等工资福利,劳动者可多种方式维权。
  •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分情况。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要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月工资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单位无需支付。双方应签书面协议,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护权益。
  •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如果你每个月赚的比你们那儿的职工平均工资多出了三倍,那么给你的赔偿就要按这个数乘以三来算了,不过最多只能赔你12年哦。这里的“月工资”就是你在被解雇或合同结束前的12个月里总共挣到的钱除以12。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关系时由基金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付),停工留薪期原待遇不变,评残后需护理从基金按月付护理费,赔偿依多种因素定,要及时认定鉴定维权。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二倍。经济补偿依工作年限算,月工资有不同标准。还举例说明赔偿金计算方式,强调用人单位此举损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索偿。
  • 劳动关系解除,辞职,赔偿
    请说一下具体情况
  • 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需帮助可以来电或者预约来所咨询。
  •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您好,劳动合同具体问题还希望和您深入沟通,希望能给到您专业建议,我们会尽力帮助您!
  •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看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如果是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
  • 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 该如何赔偿
    您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