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
房产纠纷,为京城老人保住唯一住房
张某某与王某某是年逾八旬的老年夫妇,他们在
北京某区拥有一套登记于张某某名下的房屋,这是他们的
夫妻共同财产及唯一住房。然而,儿子刘某某却以“办理
廉租房”为由,骗取二老的
身份证和
房产证原件,通过虚假
公证委托书,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更过分的是,在二老起诉确认父子间
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件审理期间,刘某某又将房屋以8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赵某某并完成过户登记。
王晓芳律师接受二老的委托后,面临着诸多复杂难题。比如交易链条已两次过户,赵某某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以房抵债”的隐蔽性,刘某某与赵某某合同约定以“偿还债务”折抵购房款;购房资金来源异常,赵某某购房款由同学凌某全额转账提供且当日支取;被告刘某某虽口头同意但需从客观证据构建恶意链条等。
但王律师精准运用“恶意串通”认定规则,从多个维度构建证据体系。她强调刘某某与赵某某签订买卖合同时,刘某某明知自己对房屋无合法权利仍急于脱手,主观恶意明显;揭露交易细节严重违背常理,合同核心要素未明确约定,赵某某未实地看房且陈述矛盾;戳破“资金自付”谎言,证明交易实质是以房抵债;论证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低于正常市场价值。
最终,一审
法院全面采纳王律师意见,认定
合同无效,赵某某上诉后二审法院也维持原判。这一案例充分彰显了王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让北京的老年夫妇成功保住了自己的唯一住房。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私下商量好,一起做一件损害第三个人利益的事情,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会被判定为无效。比如咱俩合伙,故意把本来价值很高的东西低价卖给对方,然后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买卖就是无效的。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刘某某与赵某某恶意串通,在刘某某无权处分房屋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损害了张某某夫妇的合法权益,符合该法条的规定。所以依据此规则,法院认定他们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规则有力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张。
多领域成功案例,全方位守护北京市民权益
除了这起房产纠纷案件,王晓芳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着众多成功案例。在民商事领域,某房产
公司征用土地案中,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定位与扎实的证据组织,为委托方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有房屋抵押合同无效案,成功确认抵押合同无效,为当事人清除巨额债务负担;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通过精细化核算本息,精准运用“超付利息抵扣本金”规则,为当事人追回剩余本金119万余元及持续利息。
在
刑事辩护领域,刘某
故意杀人案,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证据,最终当事人仅被判
缓刑三年、予以释放;张某
故意伤害案,坚持无罪辩护方向,最终取得无罪判决,并为当事人成功申请
国家赔偿。
专业服务与公益担当,彰显
北京律师风采
近三十年来,王晓芳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信条,无论案件标的大小,都以专业精神和严谨负责的态度投入代理工作。她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以及对裁判规则的把握,赢得了很多北京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而且,王律师在执业之余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拥有7年大型公益法律热线服务经验,累计线上线下
免费法律咨询数万起。每年她都会参与各类公益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参与社区普法讲座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让北京这座城市多了些法律的温暖。
在北京这座城市里,王晓芳律师用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市民们守护着合法权益,让大家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多了一些确定性。如果你在北京遇到了法律问题,王晓芳律师会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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