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均等的。其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转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划分具体如下: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转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划分具体如下: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遗产;若不存在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的份额;若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确定份额。法定继承的,同顺位的继承份额一般相同。一般由第一顺位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遗产继承的份额应这样确定: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