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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出的合同是要约吗

2021.09.17 合同纠纷 112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寄出的合同符合要约的条件,就是属于要约,如内容具体确定,希望对方同意签订合同。
我国法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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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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