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出的合同如果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邀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那么该合同即属于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意即达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交叉要约本身并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为在交叉要约的情况下,虽然双方的要约意思表示一致,可以据此预测相互可能达成订约协议,但不能推断双方必然订约。只有当双方都不作拒绝,明确地表示接受,则内容一致的要约达成合意,合同得以成立。所谓交叉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要约,适值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而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特殊方式。由于两个要约在内容上一致但发出要约的双方彼此没有未进行协商,即没有合意。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只要满足要约成立的条件就属于要约,是邀约认购,这个时候只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第一步,等对方发出承诺以后,双方针对要约认购的内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要不要约定发票没有规定,但如果法律规定要开具发票的,就算合同没有约定,也要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但仍然建议在合同设计中明确约定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等事宜,以免发生纠纷。
起诉解除合同不是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没有要约的合同要执行。要约是合同订立的方式之一,通过其他方式订立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交叉要约本身并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为在交叉要约的情况下,虽然双方的要约意思表示一致,可以据此预测相互可能达成订约协议,但不能推断双方必然订约。只有当双方都不作拒绝,明确地表示接受,则内容一致的要约达成合意,合同得以成立。所谓交叉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要约,适值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而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特殊方式。由于两个要约在内容上一致但发出要约的双方彼此没有未进行协商,即没有合意。
合同应当约定履行期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是否要约定具体的期限可以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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