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要约和承诺合同不成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受要约人要作出承诺,并且承诺生效后合同才会成立的,只有要约没有承诺的合同不成立。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相对人追认的,合同生效,当事人要执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要不要约定发票没有规定,但如果法律规定要开具发票的,就算合同没有约定,也要按法律规定开具发票。但仍然建议在合同设计中明确约定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等事宜,以免发生纠纷。
交叉要约本身并不能直接成立合同。因为在交叉要约的情况下,虽然双方的要约意思表示一致,可以据此预测相互可能达成订约协议,但不能推断双方必然订约。只有当双方都不作拒绝,明确地表示接受,则内容一致的要约达成合意,合同得以成立。所谓交叉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要约,适值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而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特殊方式。由于两个要约在内容上一致但发出要约的双方彼此没有未进行协商,即没有合意。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只要满足要约成立的条件就属于要约,是邀约认购,这个时候只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第一步,等对方发出承诺以后,双方针对要约认购的内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合同是否要约定具体的期限可以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合同解除。
合同应当约定履行期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通常来说,要约邀请承诺合同只要行为人具备相应行为能力并且合同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就具有效力。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如果寄出的合同符合要约的条件,就是属于要约,如内容具体确定,希望对方同意签订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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