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假期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者未离职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者离职的,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现在给大家解答“加班费基数如何确定”的问题。加班费基数确定一般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月工资确定。
加班最长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加班费基数是多少: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