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主张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对于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一年。离职后索要加班费的,时效为一年,也就是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索要加班费的请求;如果一直在职的,则索要加班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索要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应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等。
加班费的追讨有时间限制,因加班费引发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加班费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要加班费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有权调解的组织申请调解;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