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离婚通常会涉及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是子女抚问题,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来处理,若通过协商也无法处理,可以考虑民事诉讼来解决。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您的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如果您愿意让我了解更多情况,可以与我沟通,让我了解您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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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由女方提出离婚。离婚诉讼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两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财产和债务,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离婚诉讼涉及证据材料繁多,需要系统梳理,查找相关证据。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他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一方等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