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兰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已达10年之久。她是
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南宁市
上林县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员,同时也是南宁市
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团成员,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南宁市律师协会的会员。
黄律师专注于
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及货物买卖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其办理的刑事案件占比约70%。她累计成功办理1000+起刑事辩护及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多起案件取得取保、不批准
逮捕、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
缓刑等良好结果;在民事案件领域,累计追回资金及挽回损失超亿元。
“两卡”犯罪近年来频发,让许多人陷入法律困境。本案当事人就因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及账户密码交由他人用于接收诈骗资金,涉案流入诈骗款项共计11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定其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对应三至七年的量刑区间。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不仅可能面临长时间的牢狱之灾,还会让原本的家庭失去主要的经济支柱。
黄玉兰律师经仔细研究案情,认定本案构成
犯罪未遂。在涉案诈骗资金转入银行卡后,因公安机关及时冻结,钱款并未被转出、分流,资金转移的犯罪目的未能实现。这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能得逞,依据法律规定,可比照既遂大幅从轻、减轻处罚。
当事人仅单纯出借银行卡,未参与上游诈骗、未操作资金流转、未主导犯罪活动,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仅起到提供工具的作用。黄律师据此提出当事人属于法定从犯,根据法律应当减轻处罚。
当事人先后两次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归案后完整如实供述全部事实。黄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这符合
自首的条件,积极申请审理
法院向异地派出所调取当事人投案自首的笔录,最终成功使自首情节获得认定,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减轻情节。
当事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是初犯、偶犯。黄律师指出,当事人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出借账户,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结合当事人的
户籍、家庭情况材料,黄律师说明当事人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家中老人年迈、子女年幼,若判处实刑,家庭将直接丧失收入来源。因此,请求法庭考量家庭困境,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黄律师结合银行流水,提出涉案资金存在回流疑点,被害人报案金额可能存在不实情况,请求法院审慎认定涉案数额。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本案中,涉案资金因公安机关冻结未完成转移,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当事人在“两卡”犯罪中仅出借银行卡,起到辅助作用,属于从犯。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当事人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黄玉兰律师在本案中,从多个维度搭建辩护体系,将犯罪形态、地位作用、法定从宽、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在庭审中,以未遂、从犯、自首三大法定减轻情节为核心,辅以初犯、家庭困难等酌定情节,提出合理的量刑意见。这种全面、细致的辩护策略,充分展现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减轻处罚。
同类案件维权要点如下:
1.重视证据收集:对于可能存在的自首、犯罪未遂等情节,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投案记录、资金流转记录等,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持。
2.明确自身地位:仔细分析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判断是否属于从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3.全面考虑情节:除法定情节外,初犯、偶犯、家庭困难等酌定情节也可能影响量刑,应在辩护中充分说明。
风险提示如下:
1.法律风险:“两卡”犯罪是当前打击的重点,一旦涉案,可能面临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要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2.证据风险:如果没有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可能导致一些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无法得到认定,影响辩护效果。
3.量刑风险:即使存在从轻、减轻情节,最终的量刑仍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不能保证一定能达到理想的结果。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运用合理的辩护策略,有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同时,大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