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通常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其性质不因婚姻延续改变;一方因人身损害获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需依具体情形综合判断的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几类财产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如婚前房产车辆;一方因人身损害获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有哪些?婚姻存续期间,这些财产通常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依法归一方的其他财产。

婚姻期间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结婚前购买)、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如男士剃须刀、女士化妆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有助于保障合法权益。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通常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明确范围可保障双方权益、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