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等。
引起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除重整程序结束外,重整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一)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二)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三)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关系终止原因:从雇主的角度来看:雇员的严重行为不当;缺乏胜任工作的能力和资格;裁员;持续雇佣将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从雇员的角度来看:因为年龄或健康原因而退休;因为各种原因而辞职,包括接受另一份新的雇佣合同或移民;雇主违反了合同;死亡。
基于校园欺凌,最终原因出现在孩子身上:一、个性张扬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二、万千宠爱集一身的价值取向错觉;三、教育惩戒功能丧失后的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