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以口头形式发出要约,其要约中定有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在约定期限内作出的承诺,对要约人有拘束力。口头要约中未定有承诺期限的,仅在受要约人立即承诺时,才对要约人有拘
这个交叉要约的情况一般是比较少见的,这个主要是两个不知道实情的人作出了相同的邀约请求,那么关于交叉要约的相关法律效力是如何进行认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合同的订立中,要约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形式,而在要约中,又有交叉要约的相关知识,所以在对于要约合同的订立中,要对要约的知识作全面的了解,那么交叉要约的效力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当事人发出要约,是希望收到回复的,但是当要约人死亡后,这个要约还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此时得到了承诺,那这个承诺的法律效力又该怎样认定呢,法律对这个是有专门规定的,现在对于这个问题就让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人想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可以向受要约人发生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发生后,受约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同意签订合同,那么受要约人对邀约内容变更的效力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