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东在签订出租房屋协议时,往往会在合同中努力避免承担未来发生相关事件后的责任。如果在房屋出租协议中房东约定如下六种免责条款,其实不具备效力。如果租客延期缴付水电气费、物管费、滞纳金等,造成经济损失全由租客承担,且房东有权解除或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大家在生活中都见过合同吧?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让你困惑?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免责条款效力的判断依据是什么?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免责条款有效吗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

免责条款有效的构成要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关于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须明确提出,默示无效。依法生效需满足五个条件:1.其为双方真实意愿;2.经过双方商定;3.符合公众利益;4.合理分配权益与风险;5.格式合同免责条款需尽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