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时间内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主要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指的是法律效力介于有效与无效之间的一种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的行为。
下列情形下合同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2、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等。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
婚姻的效力包括有效、可撤销和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因胁迫结婚的和另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的。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
效力未定的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