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为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有效的瑕疵,致使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时间内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具体情形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签订的合同等。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时间内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主要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指的是法律效力介于有效与无效之间的一种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的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下列情形下合同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2、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如下: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订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符的合同。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