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遗嘱继承与
法定继承交织的案件中,黄婷婷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曾有这样一起案件,被继承人于2021年6月去世,生前留有自书
遗嘱,将自己在一处房产中的份额交由独生女继承。然而,被继承人年过九旬的父母对遗嘱内容存在异议,家庭内部因此产生分歧,独生女无奈之下诉至
法院。
这起案件难点重重。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是争议核心,遗嘱订立时间与被继承人去世时间仅隔9天,若遗嘱被认定无效,案件走向将彻底改变。同时,高龄当事人的诉讼参与和权益保障也需谨慎考量,如何平衡他们的诉讼权利与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是一大难题。而且,继承纠纷涉及复杂的家庭情感纠葛,调解与判决的路径选择也至关重要。
黄婷婷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了以“确认遗嘱效力、推进调解优先”的诉讼策略。她协助当事人整理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调解谈判的话语权。在各方当事人之间积极沟通协调,一方面向被继承人父母释明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消除他们的疑虑;另一方面向委托人分析诉讼风险,引导其理解高龄老人的情感需求。在庭审中,她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从多个维度分析调解结案的优势。最终,在她的努力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独生女顺利继承房产份额,家庭矛盾也得到平和化解。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仅用了一天时间,案件高效圆满解决。
在
刑事辩护领域,黄婷婷律师同样坚守底线,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有一起
合同诈骗罪案件,被不起诉人及其配偶先后与被害人签订三份工程分包合同,收取120万元
保证金,但工程未实际落地,所收款项被用于
公司运营及个人日常开销,公安机关认定其涉嫌合同诈骗罪。
这起案件指控逻辑环环相扣,形式要件较为充分,“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对当事人极为不利,且当事人实际参与度的认定存在争议,辩护空间极为有限。但黄婷婷律师没有退缩,她全面介入审查起诉阶段,精准锁定证据体系的关键缺口。她指出资金去向虽部分用于个人开支,但相当比例用于公司运营,难以等同于“个人非法占有”;相关公司是否自始不具备履约能力,控方未提供充分证据;当事人在多份合同签订中的具体作用和主观认知程度,现有证据无法形成闭环。
她通过系统梳理在案证据、对照
犯罪构成要件,形成书面辩护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终获无罪处理,全案争议得以终局性解决。
在某诈骗案二审中,黄婷婷律师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智慧和策略眼光。两名被告人合谋以封建迷信手段骗取被害人巨额钱财,一审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
罚金十五万元,责令退赔损失。二被告人不服上诉,案件存在诸多难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基数沉重,改判空间有限;一审对部分指控事实的认定存在争议,犯罪数额认定偏高;一审对被告人供述的采信存在程序争议;一审未有效争取认罪认罚从宽。
黄婷婷律师在二审阶段坚持实体辩护与策略谈判双线并进。她围绕一审在犯罪数额认定上的争议点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将一审中关于讯问合法性、部分证据证明力的争议作为辅助论据,强化二审法院对一审证据审查和量刑的审慎态度。同时,她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在研判改判可能性后,促使当事人在二审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二审法院将刑期从十四年六个月改判为十二年六个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
减刑的结果。
黄婷婷律师,
江苏石城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她兼具遗嘱规划师、知产代理师、心理咨询师等多重专业资质,深耕多个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如果您在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黄婷婷律师的专业帮助,她将以专业的能力和坚守底线的态度,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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