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约定合同履行地必须是书面约定。如果双方不约定的话,按照法定,一般在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定金并非必须书面约定,实践性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口头等约定且一方交付另一方接受,定金合同也有效,但无书面约定争议时举证难。为保障交易安全,涉及定金交易最好书面详细约定,以便维权。

合同违约金不是必须约定的。它是对违约方惩罚或守约方补偿的约定,没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一方违约另一方也可依法要求其担责,如要求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可按需决定是否约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时,没有强制规定双方当事人要约定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定的,按法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约定违约责任时,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约定,口头形式也可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