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解除不必然使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具独立性。法律规定合同变更、解除等不影响其效力,合同解除后纠纷若有有效仲裁协议应仲裁解决。但仲裁协议本身法定无效时,与合同解除无关。

解除仲裁约定合同无效可通过四种途径:一是在首次开庭前向仲裁机构提异议,由其审查决定;二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定,按相关法规判断;三是准备合同文本等证据;四是遵循法定程序提交材料、参加审理。

合同无效不必然导致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其效力。判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看有无超仲裁范围、主体不适格、胁迫订立等情况,无则可作解决争议依据。

合同无效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需解除,但要处理后果。可协商或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按规定处理,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解除并非无效,二者是不同法律概念。合同无效指因法定情形自始无法律效力,各方要返还财产、有过错方赔偿损失。合同解除是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意思表示消灭合同关系,分约定和法定解除,解除后按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