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解除合同的期限

解除合同的期限

2021.10.17 合同纠纷 138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解除期限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申莉娜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申莉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048

    精选解答
  • 2197533

    阅读量
  • 请问无固定期限解除合同
    还需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做判定,是否侵犯当事人的原有权益,都需要一一做分析
  • 没签固定期限怎样解除合同
    您好,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吗。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走人,若过来试用期还没有签合同,对方需要对您进行赔偿。
  • 合同撤销权期限过了可否解除合同
    可以的 什么合同
  • 你好父亲去世土地出租合同没有期限能解除合同吗
    你好,要求按照剩余合同部分履行。
  • 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要解除合同有赔偿吗?!
    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