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权是一种合同保全权,如果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债务人的损害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民事诉讼,向次债务人主张相应的权利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判决。关于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权代位权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代位权构成要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以诉讼或仲裁向次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该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满足要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权保障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指的是债务人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且“不行使到期债权”表现为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维护权益,那么代位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华律网小编解答如下,欢迎阅读!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

债权代位权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代位权构成要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以诉讼或仲裁向次债务人主张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该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满足要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权保障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