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有: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3、口头形式;4、其他形式。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以书面形式。
合同订立可以采取的形式有: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3、口头形式;4、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
合同订立应当采用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合同订立应当采用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原则上要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