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有以下几种情形:1、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2、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3、一方或者第三人使用欺诈手段;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签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撤销缓刑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2、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的。
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合同可撤销,没有12种情形,只有5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违背真实意思;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乘人之危、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的情况导致合同可撤销。
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1、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3、法定撤销是指出现任意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