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接触过合同。?如果合同已经正常履行,自然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此时只的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一种途径。那么,合同的成立,是否存在着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又有哪些特点呢?对此,华律网小编在本文为您具体介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效力问题,如果因缔约过失造成合同无效的,缔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合同不成立会不会形成缔约过失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会导致诸多影响的一种行为,即所谓的“缔约过失”,这是指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其中一方由于违反了其所依据的诚实守信原则所赋予他们的义务,从而损害到了另一方基于这种信任所获取的利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缔约过失责任是出现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种违约形态。缔约过失责任的违约形态主要是没有完全履行相关的通知、协助等义务。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成立要件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成立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必须得有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违规了法律规定的附属义务或者事先约定的义务第二,这个违规行为得对另一方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第三,违规的那个人在主观上得有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的法律要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