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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如何处理

2023.02.28 婚姻家庭 42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的处理:
1、父母在婚前赠与房产,如果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2、父母如果在婚前赠与房产,但是没有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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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报告编号:NO.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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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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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有需分情况判断。若明确赠与己方子女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未明确或登记双方名下,一般为共有。仅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有,首付依赠与情况定归属。
  • 婚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处理
    婚前赠与的房子离婚时处理要分情况:赠与合同明确只赠一方,属受赠方个人财产不分割;未明确约定,登记在受赠方名下通常为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可能为共同财产按原则分割。关键看约定与登记情况。
  •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如何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父母赠与房屋的分割与处理依具体情况而定。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不同,房屋归属和分割方式有别。处理时关键看产权登记及出资意图,有争议可提供出资证明等证据保障权益。
  • 婚前财产赠与父母吗
    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可赠与父母。从法律看,婚前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等。赠与需遵循法定程序,明确意愿,不动产办产权变更、动产交付或转账等,依法操作赠与就合法有效。
  • 婚前父母赠与如何认定
    婚前父母赠与如何认定?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婚后不是共同财产,是?
    父母在子女婚前赠与给自己子女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
  • 婚前男方父母赠与我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有证据证明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婚前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算赠与吗
    加名共有,如果离婚按家庭贡献分割
  • 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归谁
    如明确赠与个人,则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 你好,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财产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精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参照1993年9月23日劳动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津贴、补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益。具体形式除设立公司、企业、办厂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等多种方式,从事上述活动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作者的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能出版或被采用,其即仅属于一方的精神财富,尚不具备物质财富的内容,故不能请求分割。但如作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然出版或被采用,由此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该收益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包括一方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投资后取得的收益。投资性收益凝聚的是双方或一方的体力或脑力劳动的付出,虽然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双方的付出表现方式不同,但即使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可抹杀,故虽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收益应共有。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对“投资”的判断。我们认为,只要这种“收益”由一方或双方的劳动付出所获取,就应认为是“投资”所得。我们注意到《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理解不难,但这里的“孳息”我们认为应作限缩解释,比如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孳息”,但租金的获取也是需要对房屋进行经营后所获,故认定为“投资性收益”较为合适。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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