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不管结婚多久都不会变为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在结婚以后另外达成了书面的协议,协议中规定了一方婚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这套婚前的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产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婚前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要分情形判断。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其增值部分等等。
如果是男方自己全款买的房子,那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没有关系。若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您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所有,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属性。因此,转让婚前房屋其转让所得仍然属于婚前拥有财产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结婚后进行公证的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公证的内容而定,如果是公证在双方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获得的,因此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财产分割,此房产是不参与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