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对相关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果发生继承,配偶还是有继承权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的财产是指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虽然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进行过约定,但是继承发生后,夫妻另一方还是第一顺位的继。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能撤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一方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形,能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反,若财产约定书的签订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财产约定能约定婚前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离婚后,可以一起协商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共有财产。如达不成协议,可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规定夫妻离婚后一年以内,一方对于离婚协议反悔,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在被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法院会支持当事人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如果有下列情形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3、因欺诈订立的。4、因胁迫订立的。
婚前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等。
夫妻财产约定能适用赠与。我国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在未办理完成登记离婚手续前,对离婚财产分割,当事人可以反悔,重新协商。 如果已经离婚,一方对于已经生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允许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