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在婚后明确财产赠与或共享,否则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还贷导致女方出资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1、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夫妻间在婚后明确财产赠与或共享,否则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还贷导致女方出资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1、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之间的约定予以分割。若是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婚前按揭房由一方出资购买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按揭房离婚时归产权人一方所有,但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之间的约定予以分割。若是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婚前按揭房由一方出资购买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按揭房离婚时归产权人一方所有,但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双方,房子归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归单独一方,不用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之间的约定予以分割。若是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婚前按揭房由一方出资购买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按揭房离婚时归产权人一方所有,但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前按揭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结婚前若没有约定一方个人财产归夫妻婚后共同所有,则离婚时一方婚前财产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为婚前财产所有方个人所有;若有约定为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前公房离婚的判处如下: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夫妻任意一方承租的公房,在登记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下来的公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