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涉及到互相争斗或打斗的问题上,谁首先采取行动成为决定责任划分以及法律惩治程度的至关重要的要素。率先发起攻击的一方通常会被视作挑衅者,他们的行为也会被判定为更为恶劣的性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互殴中先动手一方定罪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未达轻伤可能不涉刑罪但先动手在治安处罚上可能更重;达轻伤以上,先动手不一定是主犯,定罪要结合双方过错、伤害结果、防卫情节等判定。

先动手互殴的判决要综合多方面考量。情节轻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定会考虑先动手原因等,反击过当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持凶器会从重处罚,由司法机关依实际判罚。

互殴案件中先动手一方在责任认定上常处不利地位,民事上可能担赔偿责任,行政上可能受更重处罚,但处理结果要综合多种因素,如对方挑衅、伤害程度对比、是否正当防卫等。

互殴中谁先动手关键但非绝对。先动手主观过错不利,行为主动具攻击性,常负更多责任,如轻微互殴先动手未致重伤需赔较多。但不能仅依此判全部责任,还需综合起因、行为手段、伤害后果等,全面公正确定责任需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