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女方产假为158天,男方陪产假为20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根据之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所以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如果发生难产、剖腹产等情况另有假期规定。
吉林省产假是158天。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凭生育情况证明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的生育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因此,吉林省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58天。
江苏省产假是128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所以,江苏省产假一共是128天。
2020年辽宁产假158天,根据辽宁省的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山东省产假是158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2023年云南省产假158天,根据我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山西省产假一百五十八天,根据我国《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