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权益,用法律照亮公平之路
在法律的广阔天地里,
河南光法
律师事务所宛如一盏明灯,以专业和坚守为无数当事人驱散困境的阴霾。该律所自2004年改制以来,从规模小、条件简陋逐步发展成汇聚200余名法律人才、拥有5000余平方米现代化办公空间的专业律所。多年来,他们保持初心,业务辐射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等十大核心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服务水平,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10万件,服务当事人20万余人次,收获了良好的口碑和众多荣誉。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深入了解他们是如何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
深夜求助,家庭权益岌岌可危
那是2024年的一个深夜,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到一通令人揪心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位年轻母亲小肖(化名),声音中满是焦虑与疲惫。原来,小肖
离婚四年,独自带着两个儿子生活。此时,前夫一家却妄图将本该属于她和孩子的
拆迁安置房权益全部领走,而这安置协议上可是清楚写着他们三人的名字。
故事要追溯到十年前,2014年小肖嫁入
郑州某城中村的G家,婚后陆续生下两个儿子大宝和二宝。不久后村里启动
拆迁项目,小肖和两个孩子作为家庭成员被纳入安置范围。公公老G作为户主,代表全家签订了两份拆迁安置协议,明确写明小肖、大宝、二宝三人分别享有住宅90平方米、商业20平方米的权益。然而,2020年小肖与前夫
协议离婚,两个孩子归她
抚养。此后四年,
安置房未建成,政策还从实物安置变成了“房票安置”。就在这时,小肖发现前夫一家准备以户主名义领走全部安置权益,自己和孩子的房子眼看就要没了,无奈之下她只能向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法律盲区暗藏,维权刻不容缓
在城中村拆迁中存在一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人认为“安置协议是户主签的,安置权益就是户主一个人的”。但实际上,拆迁安置协议虽由户主代表签署,安置面积的计算依据是家庭在册人口数,每一个被安置人都有独立的权益份额,这在《村民待遇认定表》上有明确记载。也就是说,户主只是“签字的人”,并非“权益的主人”。很多离异女性和未成年子女就因不懂这一点,在拆迁利益分配时被剥夺了应有的份额。一旦房票被领走、安置房被分配,再想追回难度将成倍增加,所以律所律师果断决定尽快起诉。
对手来势汹汹,无奈见招拆招
接手这个案子后,律师深知挑战巨大,因为对方请了律师且准备充分。开庭时,对方抛出六大抗辩理由:一是称主体不适格,认为应告村委会而非家庭成员;二是说母亲无权代理孩子起诉,存在利益冲突;三是主张安置权益不具备分割条件,安置房未建、房票未领、物权未形成;四是提出折扣款是公婆出的,要分权益需先还钱;五是试图推翻
离婚协议的效力;六是直接指责小肖恶意诉讼,将未成年子女工具化。庭审中,小肖紧张地坐在旁听席,手指紧紧攥着衣角,内心满是无助与恐惧。
面对对方的“六把刀”,光法的律师团队反复研判,确定了聚焦合同权利的核心思路,梳理出五个关键法律问题逐一击破。对于被告称告错人的问题,律师指出安置协议明确载明每位家庭成员的安置面积,户主只是代表人,被告作为协议签署方和家庭成员,是适格被告;母亲作为抚养人代理孩子主张安置权益,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不存在利益冲突;主张的是合同权益,安置协议合法有效,合同权利自签订之日起产生,不以房屋交付为前提;对方未提起反诉,且安置权益未实现,折扣款问题不在本案处理范围;本案是分家析产,与离婚协议无关,三原告的安置权益源于拆迁政策和安置协议。
判决终现曙光,权益得以守护
最终,
法院经审理认定两份安置协议合法有效,三原告作为被安置人依法享有协议约定的合同权益,母亲代理孩子主张权利未侵害未成年人财产利益,诉讼主体适格。判决小肖、大宝、二宝三人分别享有住宅90㎡、商业20㎡的安置权益,三项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对方的六大抗辩均未被法院采纳。
收到判决书那天,小肖给律师发了很长的微信,她说离婚四年最害怕的就是孩子的东西被别人拿走,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如今她终于能告诉儿子,“你们的房子,妈妈帮你们守住了”。那一刻,对小肖来说,这纸判决书就是在漫长黑夜里紧紧握住的温暖与希望。
法律面前,人人都有应得的权益,但有时就像这个案例中的小肖一家,很多人会因为不懂法律、缺乏维权意识而失去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小肖一家成功维权,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权益纠纷时,不妨像小肖一样,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寻求专业律所的帮助,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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