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陪产假一般为十五日至二十五日,我国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男方陪产假天数,而是根据各省市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020年江苏的产假128天,根据我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
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根据之前的政策,安徽省产妇的基础产假是98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所以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如果发生难产、剖腹产等情况另有假期规定。
山西省产假一百五十八天,根据我国《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2023年云南省产假158天,根据我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江苏省产假是128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所以,江苏省产假一共是128天。
山东省产假是158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湖南省产假158天。按照原有的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是98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六十天,所以加在一起湖南省产假是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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