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起诉离婚后后悔了,原告可以在法院宣判前依法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了,双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反悔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除非双方协议一致另行签订离婚后协议,否则不能反悔更改离婚协议的内容。 二、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法定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
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 如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一方需要证明财产分割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
净身出户一方,在离婚后反悔的,若存在订立该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或者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可以证明净身出户一方生活困难,请求法院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届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的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